危险化学品范围 危险化学品标注 一般危险化学品购买 特殊危险化学品购买(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分为一般危险化学品和特殊危险化学品。特殊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任何危险化学品都一律不对个人销售。
一般危险化学品的标注:
一般危险化学品:标注危规编号
强腐蚀化学品:(腐蚀)
夏季禁运商品:()
怕热商品:(-20℃)、(+4℃)、(怕热)
快递禁运商品:(危规编号—快递禁运)
特殊危险化学品的标注:
剧毒化学品:(剧毒) 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1)、(易制毒-2)、(易制毒-3)
爆炸化学品:(爆炸) 易制爆化学品:(易制爆)
渠道销售商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购买人身份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终端企业用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购买人身份证
高级科研用户: 购买人身份证
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请您在购买前务必提前准备以下购买材料:
点击下载《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易制爆化学品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在2017年1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九规定“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应当依法凭相应的许可证件或者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或者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后, 将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实时录入公安部门的监管信息系统。”
请您在购买前务必提前准备以下购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