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武汉市石化专委会办公室制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突出整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精细化工企业、非法违法“小化工”、黑加油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醇基燃料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重大隐患,重点督导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各项安全条件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化工装置设计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情况,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强化整治成效。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在本企业公布,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报主管部门;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